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165,613,36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4,327,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1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285,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7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8,616,24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330,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285,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
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43,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1%;
反对 461,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6%;弃权 8,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6,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06,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
反对 497,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5%;弃权 8,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0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43,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1%;
反对 461,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6%;弃权 8,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6,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36,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0%;
反对 468,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7%;弃权 8,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9,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06,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
反对 495,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弃权 10,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0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