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作出说明: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但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
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
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
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
重组的行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一部分。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
组上市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对海监测雷达产品、雷达组网综合监
测系统及雷达监测信息服务,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
情形。
五、公司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产业
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之盖章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