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2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320.00 万股,公司决定将该等限制性股票调整至
预留,并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56 人调整为 154 人,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 年 07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2025 年 0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0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
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四)2025 年 07 月 26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0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六)2025 年 08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2025 年 0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320.00 万股,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该等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即,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2,628.00 万股变更为 2,308.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次调整事项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 320.00 万股,公司将该等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本次调整事项
符合实际情况,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
综上,本次调整事项所涉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2,628.00 万股调整为
股票由 209.00 万股调整为 529.00 万股。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
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
的核查意见;
(五)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新农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