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4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5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
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15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9,790,2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司目前总股本 0.7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
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
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
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
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八届董事局
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
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
在价值的信心和高度认可,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
际实施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15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9,790,2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的比例为10%,银行提供剩余资
金的专项贷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
总额90%的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
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
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
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
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用途上限假定其中 75%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测算,股份
注销数量约为 7,342,656 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 9,790,209 股,注销 7,342,656 股测算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总股本 768,692,614 100% 761,349,958 100%
用途上限假定其中 75%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测算,股份
注销数量约为 4,195,803 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 5,594,405 股,注销 4,195,803 股测算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总股本 768,692,614 100% 764,496,811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
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等情
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7,00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
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 1.33%、3.82%、7.63%,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
况,
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巩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
司价值合理回归,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局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
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局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
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局
主席兼总裁袁汉源先生向公司送达的《关于提议陕西金叶科
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全体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
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袁汉源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
激励。
提议人袁汉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袁
汉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
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 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自股份完成回购后,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
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等进行审议。公司将在披露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日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
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
并进行相关申报;
和数量等;
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取得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63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 90%的
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本次股票回购具体
贷款相关事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
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
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
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
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
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
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