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室。
开。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1,716,000 股,下同)
的 65.8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2,195,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5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股份 57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2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9 人,代表股份 1,532,44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97%。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
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679,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45,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3%;反对 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45%;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翁春娴律师、戴余芳律师现场
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