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广东建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 www.zqrb.cn )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
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广东建科
(二)股票代码:30163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1,856.00 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466.00 万股,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6.56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5 年 7 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57 倍。
截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2023 年) (2023 年)
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7.91 34.8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垒知集团、建研院 2024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大幅下滑,建科院 2024 年扣非前后静
态市盈率为异常值,均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6.5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4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34.86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
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收益尚需一段
时间,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
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
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 121 号大院
联系人:杨鸿海
电话:020-85257102
传真:020-8525710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保荐代表人:杨爽、汤玮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