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0 16:07: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行
研究预测,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对公司ESG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指导公司ESG战略制定并监督公司ESG事宜,发挥绿色治理在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负
责人等五名委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
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
之二以上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主任委员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未指定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
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
  第六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应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面情况、
国内外行业现状及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规和相关政策,具
备战略眼光,能够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和制定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管理结构、制度、
策略和实施细则等,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政策持续执行和实施;
  (二)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ESG)
领域的有关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三)督导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要
求。
  (四)定期审核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目标达成情况;
  (五)审核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审议其他可持续发展(ESG)相关重大事项。
     第九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定期会议;
  (二)特殊情况下,召集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临时会议;
  (三)主持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五)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
其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应按公司
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分为定期
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主持
会议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
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
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授权范围内
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委员必须
亲自出席。委员未出席某次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应视作已放弃在该次会
议上的投票权。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视为其不能履
行委员会委员职责,董事长可提名新的委员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
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以上通
过。
     第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召开,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委员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委员
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
在会议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前未进行表决的,视为弃权。
     第十五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 根据会议议程和需要,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可以召集与会议
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或听取有关意见,有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列席会议人员不介入议事,不得影响会议进程、会议表决和决议。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如有重大或特殊事项需提请董事会研究,可持续发展(ESG)委员
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可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同时将审议这个
事项形成的报告、文件和决议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应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
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
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燕京啤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