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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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63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
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
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
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
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困境,
快速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各方利益最大化,
公司及辅助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
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日,2007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02168,证券简称:*ST惠程。公司
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1,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119019,注册资本为784,163,368
元,法定代表人艾远鹏。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输配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光伏风电等业务。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的目的为引入重整投资人,综合重整投资人的优势,有效整合资源、
化解风险,为公司提供资金、管理、产业等支持,通过对公司股权结构、经营业
务、治理模式等进行合理调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经营能力,最
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质、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
能力的公司。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广大中小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依法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公司的预重整和重整工作。
  三、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公司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
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公司及辅助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承诺
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
职调查工作。
  (四)如公司被裁定重整,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
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的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
承诺、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等,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
然有效。
  (五)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及辅助机构所有,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者招募或
特定重整投资人参选资格。
  四、报名条件
  为保证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
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如果意向投资人成
立不足三年的,则从其成立起无前述情形,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
前述情形)。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者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成为重整完成后公司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
材料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三)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意向投资人需对公司2025年度及之后年度财务指标
持续满足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的相关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且解决方案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四)意向投资人主营业务应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产业协同效应,对公
司现有主营业务能够提供战略赋能,有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
  (五)意向投资人若能够与当地政府形成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为公司提供战
略发展空间,有助于推动重庆市璧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
虑。
  (六)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不接受财务投资人单独报名。财务投资人应当
与产业投资人组建联合体报名,且产业投资人作为牵头投资人,主导联合体投资。
  (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将以一个投资主
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应当符合全部报名
条件,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应满足报名条件的第(一)
                       (二)
                         (八)项。牵头投资
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牵头投资
人一经确定后,未经公司及辅助机构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
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及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且兜底承担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本
次投资中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如牵头投资人未通过公司及辅助机构初步审查或未
经公司及辅助机构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
招募。
  (八)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
资格条件),不具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重整投资的其他
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24日17:00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
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提交至指定报名地点(采
取邮寄方式的需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
邮箱。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报名材料正本与副本一致,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如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公司及辅助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报名期限。
  (1)联系人:徐律师
  (2)联系电话:18203056075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4层
  (4)电子邮箱:hckjycz@163.com
  (5)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1)报名意向书(附件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
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
  (3)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
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4)保密承诺函(附件4)。
  (5)报名承诺函(附件5),承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等。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
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产业投资人需具体说明其产业背
景、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以及能够为公司提供的产业资源。如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遴选的,仅由牵头投资人提供报名材料即可。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
体的介绍文件,说明联合体各成员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等情况。在联合体提供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时,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同步补充
报名材料等文件,具体以公司及辅助机构要求为准。
  (7)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复印件(若报名机构存续时间不足3年,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并
同步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企业
信用报告。
  (8)公司及辅助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报名期限届满(2025年8月24日17:00)前,意向投资人应向公司及辅助机构
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指定账户信
息请意向投资人与公司及辅助机构联系获取。
  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向公司及辅助机构缴纳报名
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完成报名;
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二)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公司及辅助机构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
报名保证金缴纳情况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备且已足额缴纳报
名保证金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公司及辅助机构将通知补正,
并给予3日补正期,补正期内未能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
  完成初步审查后,公司及辅助机构将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初步审查结果通知、
重整投资方案制作指引等文件,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
料的补正而延长。
  意向投资人未通过审查的,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初步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
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重整投
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和要求,由公司及辅助机
构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可在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前自行退出本次招募。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要求,如
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或不符合监管规则意见的,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取消相关意
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前自行退出本次招募或被公司及辅
助机构取消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的,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同时提交意向投资人已经
完成内部有权机关决策程序的证明,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还需提交联合体内
部权利义务约定的相关协议。
  (五)遴选机制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公司及辅助机构将视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
最终确定遴选机制、安排评审工作,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以及备选重
整投资人。具体以公司及辅助机构另行通知为准。
  若仅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了合法有效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则其自动成
为拟定重整投资人。
  (六)签订投资协议
  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公司及辅助机构将组织公司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重
整投资协议。若中选重整投资人未按公司及辅助机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
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且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并在备选重整投资人中依次确定重整投资人。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7,000万元(大写:柒仟万元),投资人已
经缴纳的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剩余
缴纳。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中选的,由牵头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初步审查结果通知
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重整投资
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主动放弃参与后续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意向投资
人,公司及辅助机构将于意向投资人主动放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
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公司及辅
助机构将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本次遴选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
纳的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主动退出本次重整投资的,公司及辅助
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包括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
究其对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六、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的调整
  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投资人联合体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除
牵头投资人外的联合体其他成员结构,调整后的投资人联合体需根据公司及辅助
机构的要求补充报名材料等文件。未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未经公司及辅助
机构同意调整牵头投资人的,公司及辅助机构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
  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后,投资人联合体需要调整成员结构的,
需提前取得公司及辅助机构同意。未经同意自行调整成员结构的,公司及辅助机
构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或重整投资人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公司及辅助机构编制,解释权归属于公司及辅助机构。公司及辅助
机构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
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公司及辅助机构行使前述权利而
提出任何主张。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同时欢迎广大债权人等各方积极推荐
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附件 1: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报名意向书
             报名形式:
             □单体报名
             □联合体报名
     报名主体
             联合体名称:
             牵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简介
 (可另附材料)
     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文件发送
             联系人:
至该电话、邮箱、通讯
             联系电话:
地址的,均视为有效送
          电子邮箱:
达;如为联合体报名,
          地址:
以牵头方联系方式为
准)
             账户名称:
     退款账户
             开户行:
      信息
             账号:
               意向投资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码:        )在本单位任   职务,为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意向投资人(公章)
                    :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地: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及后续可能的
重整程序,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
及遴选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单
位办理如下事宜:
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资料;
答询问;
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委托代理人在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
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特此授权。
             意向投资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附件 4:
            保密承诺函
致: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助机构
  承诺人(以下简称“我方”)有意向报名成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重整投资人,鉴于我方有可能在
参与本次招募的过程中接触或使用惠程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保密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
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将采取一切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以下项目保密信息
并予以保密,尽到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注意义
务,禁止任何与该保密信息无关之人员接触或取得:
  (1)项目洽谈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在合作洽
谈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所接触、获知的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等。
  (2)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我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
所接触、获知的与项目交易基础资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信息、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财务信息、资产处置状况信息等。
  (3)项目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进展、签署、执行
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相关的法律、商业信息。
  (4)其他保密信息。除公开信息以外,我方获得的其他与本项
目相关的信息。
  我方承诺:未经惠程科技及其辅助机构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
将项目保密信息公布、披露给任何报刊、杂志、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
体、宣传机构等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项目信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惠程科技及其辅助机构有权要求我方将项
目信息载体或复印件予以返还、销毁或永久删除。
  我方对所获得的惠程科技相关保密信息在该等保密信息尚未公
开前均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除非惠程科技及其辅助机构以书面形式
明确同意外,我方不会向任何第三人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我方履行本承诺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如我方违反本承诺,我方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并承担由此
给公司或项目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的金钱损失、可
期待的商业利益及其他因我方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上述项
目信息而造成的损失、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本承诺函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承诺函引起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经任何一方申请,争议将交由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附件 5:
            报名承诺函
致: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助机构
  我方拟参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
技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项目,我方已仔细阅读《重庆惠程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以下简称“《招募公
告》”),已充分理解并知悉《招募公告》中载明的各项投资人报名条
件,在此基础上我方郑重承诺:
  一、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
的报名条件:
  (一)我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
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我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
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任
何犯罪或任何非法活动所得及/或其产生的回报,不存在任何争议及
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签署、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存
在任何争议的情形。
  (三)我方如组建联合体并作为牵头投资人参与的,我方保证联
合体其他成员均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则对投资人的要求,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及
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且兜底承担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本次投资中的
全部义务和责任。
  二、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
大隐瞒或遗漏。我方自愿参与惠程科技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及遴选,
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就本项目现阶段所需的决策批准,并将根据项
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参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
  我方充分理解预重整及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参与重
整投资可能需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我方系自主进行相关判断和
分析并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此次投资的风险、后果和责任。
  四、若我方最终被确定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
投资人,我方将全面充分依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及重整计划的规定
履行相应义务;如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对投资人另有要求的,我
方将严格遵守。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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