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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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
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9,9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
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
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
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6,699,954股。假设本次回购
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性质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6,699,954      0.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0,860,235     100%   734,160,281     99.1%
总股本          740,860,235     100%   740,860,23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配股、质押等权利。
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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