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8 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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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4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 55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7,455.7935 万股的 2.73%。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13.27%。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
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票(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披露后授予)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财务顾问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监事会于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广东银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对外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
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其他激励对
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向林登灿先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 特 别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556 万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二)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061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 2024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净利润为 5,144.5015 万元,满足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解除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限售期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
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7 名
 个人层面解除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良,满足 100%的解除限
  限售比例                       售条件,对应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         限售数量为 556 万股。
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之后,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
的过程中,
万股,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数量由 1,124.00 万股调整为 1,117.00 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 49 人调
整为 48 人。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公司将择期审议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及流通安排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7 人;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5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三)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占已获授限制性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性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
         合计                1,112    556      50%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
                   为已剔除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拟解
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 47 人,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556 万股。同意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 55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
为: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满足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
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的各
项条件已满足。除 1 名离职人员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7 人,
合计 55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尚待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银禧科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
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银禧科技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议;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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