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药业”)于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
象资格,并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 2.7 万股;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共 6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5.1 万
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61 万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为 178.41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价格为 3.29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29 元/
股,回购价款总计 6,075,789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23,708,628 股减少至 621,924,528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623,708,628 元减少至 621,924,528 元。具体内
容详见《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