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8 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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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编号:2025-046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国宝先生、王翔宇先生、
WANG LUCY 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由 16.9298%增加至 17.00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情况
股 5%以上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乐)通知,江苏美乐的一致行动人
王翔宇先生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
增持上海凤凰 A 股(凤凰 A 股)361,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0.0702%(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王翔宇先生的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前,江苏美乐持有上海凤凰 A 股 64,743,7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王国宝先生持有上海凤凰 A 股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0.0408%;WANG LUCY
女士直接持有凤凰 B 股 5,152,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0000%。江苏美乐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凤凰股份 87,238,1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6.9298%。
  本次增持后,江苏美乐持有上海凤凰 A 股 64,743,72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王国宝先生持有上海凤凰 A 股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0.0408%;WANG LUCY
女士持有上海凤凰 B 股(凤凰 B 股)5,152,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0000%。江
苏美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599,9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7.0000%,
其 中 上 海 凤 凰 A 股 82,447,103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比 例 为 15.9298% , 凤 凰 B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5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住所:镇江市丹阳市司徒镇正德路 99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96789467B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轮椅及其配件、金属材料、建
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电线电缆及一类医疗设备的销售;
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姓名:王翔宇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1181******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
   姓名:王国宝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1119******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
   姓名:WANG LUCY 性别:女
   国籍:英国
  护照号码:532******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主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
续工作。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美乐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后续增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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