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53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
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735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
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2 亿元,注册额度自
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
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
行发行管理。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
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
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
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
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如遇重
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提高抗风险能
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
机发行,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