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颖女士、凌琳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颖女士、副总经理
凌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
份。其中,持有公司股份246,265股(占公司总股本0.06%)的张颖女士拟减持不
超过6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持有公司股份187,780股(占公司总股
本0.04%)的凌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6,945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
张颖 董事 246,265 0.06
凌琳 副总经理 187,780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数量占其持有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公司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颖 61,566 25 0.014
凌琳 46,945 25 0.011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张颖女士、凌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前),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
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颖女士、凌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