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5-032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果麦文
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核实<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959,3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16.42 元/股调整为 16.37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调整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业
务办理指南》《管理办法》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
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