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2,6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8%。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为本次符合
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312,693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孙水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华
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激励对象中有 1 名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除该员工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外,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3 月 4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 2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1 元/
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结果公告》,向 2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票的结果公告》,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2.2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划回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公告》,以 4 月 28 日为注销日,注销 62,1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首次授予
部分变为 11,028,390 股。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48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
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4,411,356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
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3,486,731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9,807 股,
预留授予部分 416,924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同时计划回
购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52,22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 320,220 股,预留授予部分 32,000 股)。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锁事宜,共计解锁 3,375,18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62,487 股,预留授予部
分 312,693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同时计划回购注销 11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88,52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312,693 股,同时计划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共计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类型 授予时间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 3 月 4 日 5.51 元/股 11,090,490 股 251 人 1,122,310 股
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 1 月 20 日 6.76 元/股 1,122,310 股 17 人 0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因分红送转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
解锁批次 解锁日期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原因 导致解锁股
(股) 数量(股)
票数量变化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62,100 股
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8 名激
首次授予部分 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第二期 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公
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 320,220 股
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7 名激
首次授予部分 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第三期 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公
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 164,520 股
因分红送转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
解锁批次 解锁日期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原因 导致解锁股
(股) 数量(股)
票数量变化
预留授予部分 达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
第一期 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 32,000 股
预留授予部分 达标,未满足本期解锁条件,
第二期 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 24,000 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及条件是否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层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总体要求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不适当人选;
二、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层面总体要求 情形
管理人员的情形;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三、公司层面
个条件之一: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业绩考核要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0,000.00 万元;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求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7,000.00 万元 净 利 润 为 342,834,755.33
元,达到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依据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与当年度经营目标
设定公司年度考核目标,逐层分解至各部门、各岗
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员会严格按照《山西华翔
并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四、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等级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K)
个人层面的绩 考核管理办法》对本次符
效考核要求 A 优秀 K=1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6 名激
励对象 2023 年度绩效情况
B 良好 K=1
进行了考核,16 名激励对
C 合格 K=0 象考核结果为“达标”。
D 不合格 K=0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计划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4,000 股。
综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
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312,69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8%,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授予对象
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核心技术人员及业
务人员(16人)
合 计 106.23 31.27 3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16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解除
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
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锁资格的 1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12,693 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锁及上市流通手续。本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