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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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康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8,222,707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7.52%)的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
司”)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752,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出具的
《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宁波司麦司电子科     5%以上股东,非公   28,222,707   7.52%
 技有限公司        司第一大股东
 郑康定          司麦司一致行动     0            0
              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相应增加的股份)
       。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麦司严格遵守了所作出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
行为;司麦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司麦司、郑康定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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