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5-03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或“收购人”),要约收购的
目的是基于锦程沙洲发展战略以及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
一步提升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类
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91,510,944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 275,876,44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江
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4,2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43%。
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98,60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要约收购的价格为 5.60 元/股。
公司 690,115,944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4.99%。
的。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公司公众股东比例不低于 10%,不
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资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
的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
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
履行收购要约。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
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此外,二级市场股价波动
可能导致要约收购失败。综合上述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
《抚
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告》(临:2025-030)。近日,公司收到锦程沙洲发来的《要约收购
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267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33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正
注册资本 19,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XGL7P
设立日期 2016-04-29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铁矿石、钢材、煤炭(无储存)、冶
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工品)、建材、焦
炭(无储存)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16-04-29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33 层
联系电话 021-68599266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本次要约收购具体方案。
收购。
收购人已完成内部审议决策相关程序。
(三)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对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收
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巩固公司控
制权,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
范管理运作公司,同时将利用自身资源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
资源,助力公司积极把握特殊钢和合金材料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
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四)收购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五)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锦程沙洲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抚顺特钢
全体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股) 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0 98,605,000 5%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 98,60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
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98,605,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98,605,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
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处理。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5.60 元/股。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
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收购人按照本办
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
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
格。
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
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
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5.36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
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入
公司股票。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5.60 元/股,不低于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的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亦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 5.60 元/股、拟收购数量为 98,605,000 股的前
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552,188,000.00 元。
作为本次要约的收购人,锦程沙洲已将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
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本次要约收
购的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
件履行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
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
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
约能力。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
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
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
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
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
顾问报告》和《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抚顺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抚
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一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