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八届
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的《关于拟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
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志军、季君晖、上官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