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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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3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7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345,03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63%,最高成交价为 2.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61、2024-062、2024-073、2025-001、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计划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回购公司股份 32,073,560 股,回购总金额为 106,950,6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776%,最高成交价为 4.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总金额为 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于 2024 年 11 月
总金额为 51,977,300.8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实际回购股
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
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管理团队,确保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仍为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
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的前一日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073,56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377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及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本次回购
的股份未能在 36 个月内完成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
则尚未使用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具体股
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
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及后续安排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
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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