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 关于“景兴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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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47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39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
股)的 130%(即 4.41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景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
关约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景兴转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
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债券代码“1281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3 月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调整为 3.38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
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股)的 130%(即 4.41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景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景兴转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披露相
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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