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8 月 6
桑科技”、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
文 网 络 链 接 地 址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金 融 时 报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和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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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1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
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41.50 倍。
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
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扣非前 EPS 扣非后 EPS 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30.52 36.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奋达科技、惠威科技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 28.9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4.9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T-3 日)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 41.5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6.19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三)联席主承销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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