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
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 4,600 万元融资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
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4,8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全资子
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其工业用房
地产和相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 4,6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仍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
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5 号、-18 号、-19 号、-20 号、-21 号、-22 号、-24 号、
-28 号、-29 号共 9 栋工业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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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担保资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信源(房估)字第 2025070560 号《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
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6 月 27 日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 8,216.30 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日照银行申请 3,000 万
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
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
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由山东华素以其名下的专利权提供质
押担保,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日照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仍由公司与山东中关村共
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华素以其名下的一项发明专利及九项实用新
型专利的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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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经山东鲁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专利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
山东鲁业评报字[2025]第 WH007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4,079.00 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为多多药业向佳木斯农信社申请 1,000 万元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拟向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安信用社申
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四环医药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多多药业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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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 500 万元融资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实通达)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
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以其商
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北京农商银行协商,中实通达拟向该行申请额
度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 9 号楼 10 号楼 2 层 1-2、3、4、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并
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5)估字第 DT20250109469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 2025 年 7 月 24 日的抵押价值总价为 2,488.00 万元人民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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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拟以原值 4,541.87 万元(含税)
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不超过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经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物进行
评估并出具编号为苏三师评报字(2025)第 452 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
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的市场价值为 39,404,819.00 元人民币。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多多药业、山东中关村
共同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
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
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拟以原值 4,541.87 万元(含
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江苏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多多药业、山东中关村
共同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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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与其他两家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67%。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其他两家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本次投资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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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5 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1 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保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的议案;
议案;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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