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5 0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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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
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根据上述决议,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日
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述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
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4日。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发行
的相关事项。但由于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本
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等工作。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已于2025
年8月4日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未来
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
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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