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2025 年 8 月 1 日,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出售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的议案》,公司拟向苏州芯联成软件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成公司”)出售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8)苏
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153 号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经双方协商,本次转让价格预计
为 1,952.00 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
控股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程序,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并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持资产的合理配
置,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栋)的土
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出售给芯联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出售资产的含
税转让价款为 1,952 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与芯联成公司签署的正式
出售合同为准。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交易标的名称
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含税金额(万元):1,952.0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11,070,583.08 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的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不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
支付安排 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后 3 日内一次性付清。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建筑物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
(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厂房建筑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苏州芯联成软件有限公司
√ 91320594MA1MXCJA4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6/10/19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7-103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7-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南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软件开发、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微电子产品、实验设备的设计、销售,从事
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主营业务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成
电路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南博
关联关系:苏州芯联成软件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经核查,公司认为苏州芯联成软件有限公司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
能力,本次交易风险较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153 号坐落于江苏
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120 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
“新建年产 90 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已结项并产业化,拟转让的
不动产中的主要生产线已移至募投项目新建的工厂,拟转让的不动产目前满足转
让交付条件。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标的资产名称
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17,339,100.00 17,339,100.00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6,268,516.92 5,993,979.87
减值准备 0 0
账面净值 11,070,583.08 11,345,120.13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是 □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在评估价值基础上,本次出售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秉持公平、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 1,952.00 万元。本次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17 幢(C6 栋)
标的资产名称
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952.0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6/19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其他,具体为: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测算,
(单选)
综合确定
评估/估值价值:1,901.36(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71.75%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19 日为价值
时间点为对拟出售标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对不动产资产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按照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拟转让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房地产股价报告》(宁长城房估报字[2025]第 0200 号),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拟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 1,901.36
万元。
(三)评估结论
通过对估价对象的充分调查,根据估价目的和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
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各种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收益法、成本法综
合测算,确定评估标的不动产(含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为 1,901.36 万元。
(四)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评估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交易评估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
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901.36 万元,在此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
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52.00 万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不动产产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甲方):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苏州芯联成软件有限公司
资产范围: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 C6 栋房屋所有权及对应 57353#宗地
分摊部分(57353-2#)的土地使用权(地表)。
不动产权登记证编号: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153 号。
交易价格:含税总价款 19,520,000 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第一期: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18,544,000 元),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可等额抵
扣; 第二期:乙方获得不动产权证后 3 日内支付剩余 5%(976,000 元)。
交付标准:以《C6 独栋房屋交付标准》为依据,双方签署《房屋交付确认
书》即视为交付完成。
交付时间:乙方付清 95%款项后 60 个工作日内,甲方发出书面交付通知,
乙方需在 3 日内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手续;乙方逾期未验收视为无条件接收该房
屋和交付完成。
过户安排: 乙方支付 95%款项后,双方配合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变更
登记手续,目标在 45 日内完成(以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为准); 过户资料由双
方各自准备并承担费用; 若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提供资料、拒绝签字)导致
延迟,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行政部门等甲方不可控原因延迟的,甲方无责。
费用承担:房屋交付日起,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乙方承担;交付前产生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
风险转移:交付日或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完成日(孰早)起,房屋及附属设
施的灭失、损坏风险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付或过户延迟的,风险自
乙方违约之日起转移。
乙方逾期付款: 每逾期 1 日,按应付款项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
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等),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甲方逾期交付: 甲方逾期通知乙方接收房屋的,每逾期 1 日,按总价款的
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其他违约行为: 乙方违约经催告未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
总价款 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
益损失等),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合同转让限制: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附件效力:
《不动产权登记证》、
《C6 独栋房屋交付标准》、
《房屋交付确认书》
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违约的,可免除部分
或全部责任,受影响方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特别约定: 若主管部门提供的转让合同范本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
准; 转让标的面积与不动产权登记证不符的,不影响房屋转让价款的金额及支
付时间。
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的或有风险判断和说明
经评估,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的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
力。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旨在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
持资产的合理配置,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