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海外事业合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合作的具体情况
)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东风汽车工业进出口有
限公司海外事业合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东风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进出口公司”)海外事业合作方案,并授权公司经
营层与东风进出口公司签署海外事业合作相关协议。
东风进出口公司与本公司均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本次业务合作方案涉及公司与东风进出口公司之间人员、业务及
资产承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风进
出口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业务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二、东风进出口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东风进出口公司基本信息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
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
售;二手车经销;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亿元。
(二)公司与东风进出口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三)截至公告披露日,东风进出口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公司海外事业发展升级,公司拟与东风进出口公司在海外营
销业务领域(包括品牌、商企、研发、销售、制造、采购、售后服务等)
开展合作,由东风进出口公司全面承接公司及下属整车业务子公司(如
具备申报出口资质)的海外营销业务;作为合作的前提,东风进出口公
司解决公司海外存货和应收账款等历史遗留问题,承接业务转移人员,
购买随人员转移的固定资产,资产净值 42.9 万元人民币(涉及的资产交
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公司对东风进出口公
司进行出口资质授权,东风进出口公司负责对公司出口资质授权进行管
理,公司亦可根据海外事业发展实际,保留自主授予其他方出口资质的
权利。
合作双方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深化互利共赢的
合作关系,共同实现海外事业的提升和发展。
四、本次合作的商品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双方开展业务合作后,公司将向东风进出口公司提供轻型商用车产
品,产品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如下:
(一)产品定价原则
*(1+加成比例);
风进出口公司支付;
定车型交易价格;
商确定。
(二)费用结算方式
的保证金,公司安排产品生产,东风进出口公司支付全款后进行产品交
付。
本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聚焦于出口产品研发与生产,向东风进出口公司提供具有市
场竞争力的轻型商用车产品,东风进出口公司承接公司的海外营销业务;
公司将借助东风进出口公司成熟的海外营销网络和丰富的国际贸易经
验,通过“产品协同、资源共享、品牌强化”等方面协同,实现公司海
外商品更快速地进入新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目的,促进实现公司海外事
业“十五五”规划目标。
本次合作将增加公司与东风进出口公司的关联交易业务及金额。
六、本次合作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张小帆、张俊、张浩亮、樊启才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与东风进出口公司的海外事业合作有助于推动公司海外事业
转型升级、促进实现公司“十五五”规划目标,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
要。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