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4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
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
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时
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435,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21%,最高成交价为 7.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7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0,197,6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2025 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