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 5 位董事
一致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
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朗姿股份股东会议
事规则》《朗姿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同时相应废止《朗姿股
份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修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十五个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
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改后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中上述 1-6 项基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