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傅文昌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与广州万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江通讯”)签署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傅文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36,0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2%),以人民币 228,096,000 元
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万江通讯。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江
通讯持有公司 3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2%,将成为公
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受让方万江通讯及其股东江洋、李文欢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
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 受让方万江通讯为新设企业,公司目前尚未开始经营,且无员工。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傅文昌
受让方名称 广州万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 36,000,000
转让股份比例(%) 10.02%
转让价格(元/股) 6.336
转让方名称 傅文昌
协议转让对价 228,096,00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_自双方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割日后转换为本次交易对价款;在取得上交所关于本
次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之后 10 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人民币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并取得相应登记凭证 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人民
币 34,214,400 元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 转让股 转让后持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转让股份数 转让后持股
持股比 份比例 股 比 例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例(%) (%) (%)
傅文昌 一致 45,640,000 12.70 -36,000,000 10.02 9,640,000 2.68
付水法 行动 2,314,456 0.64 2,314,456 0.64
付秀珍 人 3,447,142 0.96 3,447,142 0.96
万江通讯 +36,000,000 10.02 36,000,000 10.02
其他股东 307,942,842 85.70 307,942,842 85.70
合计 359,344,440 100 359,344,440 100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傅文昌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以及支持上市公司优
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受让方万江通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姓名 傅文昌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广州万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__91440106MAELFXLA9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江洋
成立日期 2025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缴资本 0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 286 号五层自编 5002 室 B41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 286 号五层自编 5002 室 B41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洋占比 51%,认缴出资 255 万元;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李文欢占比 49%,认缴出资 245 万元。
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
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
主营业务
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电信
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江通讯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万江通讯的股东江洋、李文欢分别向公司提供
了个人存款证明,证明万江通讯具有完成本次协议转让的履约能力。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所持永悦科技总股本的 10.02%的股份(截止本协议签署
日,按照永悦科技总股本 359,344,440 股股份计算,折合为永悦科技 36,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甲方拟受让的标的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 6.336 元,本次交易
转让总对价为 228,096,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捌佰零玖万陆仟元整)。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
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价格应同时
根据上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日内,甲乙双方应前往上交所办理关于标的股份的转
让手续。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后 30 日内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文件,如上
交所针对本次交易提出问询的,则问询及回复时间不计算在前述 30 日内。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的定金并在交割日后转换为本次交易对价款;
在取得上交所关于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人民币 159,667,2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
佰陆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在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并取得相
应登记凭证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人民币 34,214,400 元
(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
标的股份交割后,甲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 ,拥有对标的
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 益权,转让方或其它任何第三 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
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担保物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乙方确认并保证,乙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
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争议。乙方已在本协议中向甲方披
露了其持有及控制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乙方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前,乙方不会就所持标的股份出售、转让、质
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或实
施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让的任何行为。
本次交易产生税费,双方各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
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
承诺,或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与保证事项有重大不实的或存在虚假陈述的,均构
成其违约,应在发生实质性违约之后三个月内按照本协议交易金额的 5%承担违
约责任。本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在中证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应于 2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超过 2 个自然日仍未全额
退还,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以未退还部分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由协议签订地的有关人
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
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塌方、滑坡、台风、洪水、连续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调整。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义
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及对其履行义务的影
响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适当的、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
的影响,从而减少可能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的
影响程度,协商决定相应延期履行或解除协议的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根据不可
抗力对其履行义务的影响程度,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一方当事人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二)承诺事项
受让方万江通讯及股东江洋、李文欢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
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