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
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50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4 元/股(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资金来源 回购实施期限
号 (股) 本的比例 额(万元)
公司股东会审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自有资金及 2,009,185- 议通过回购方
或者股权激励 自筹资金 4,018,369 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合计 1.75%-3.50% 10,000-20,000
注:上表中的回购数量是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34.84 元/股进行测算,以上合计数据与
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