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五);
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766%;
可流通。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票的授予情况如下:
具体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Sanghyun
核心技术及业
务人员
国)
小计 97.23 18.51% 0.184%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303 人) 322.96 61.49% 0.611%
首次授予合计(305 人) 420.19 80.00% 0.79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
(3)禁售安排
禁售安排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对激励对象相应持有的
公司股票进行转让限制的制度。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安排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 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
④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50%)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50%)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
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
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0,激励对象当期
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
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S、A+、A、B、C 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
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 B 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 C,则为不合
格,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
对象归属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
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
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59)。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4,201,90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6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监事会对相
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
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2 元/
股调整为 38.52 元/股,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531,410,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派发 6.00 元人民 币现 金(含 税), 预计 派发 现金 股利人 民币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62 元/股调整为 40.02 元/股。
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计派发现金股利 797,307,298.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2 元/股调
整为 38.52 元/股。
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5 人调整为 281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 200.7706 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0.6030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0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1676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任一情形,满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
选; 生左述任一情
件。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
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
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经审计,公司以
对应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2023 年 营 业 收
年度 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
长率为 41.14%;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2023
(50%) 年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 以 2023 年扣非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归母净利润为
基数,2024 年扣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
非归母净利润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23
(50%) 年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 增 长 率 为
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40.50%,满足本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 激励计划首次
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 授予部分第一
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个归属期的业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 绩 考 核 目 标 要
求。
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公司为满
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
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0,激励对象当期未
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
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 且 目 前 在 职 的
激 励 对 象 281
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
名,不存在连续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
两次结果为 B 或
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者任意一次结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S、A+、A、B、C 五个档次, 果为 C 的情形,
激励对象在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 B 或者任意 共计 281 名激励
一次结果为 C,则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对 象 绩 效 考 核
结果合格,满足
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 个人层面归属
合格 不合格
果
比例为 100%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条件。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
系。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或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因此,上述 24 名激励对象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8.6639 万股限制性
股票将予以作废。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0.6030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 280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1676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766%;
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前 本次归属数
本次可归属的 剩余未归属的
序 已获授的限 量占其获授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号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量(万股) 量(万股)
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279 人) 304.8917 152.4532 152.4385 50.00%
首次授予合计(280 人) 400.3205 200.1676 200.1529 50.00%
注: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公司总股本的 0.3766%。
可流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07 月 23 日出具了鹏盛 A 验
字[2025]00011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07 月 18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07 月 18 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
收到本次申购资金合计 77,104,559.52 人民币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001,676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5,102,883.52 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增加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
其中:高管锁定股 233,248,120 43.88% 716,082 233,964,202 43.73%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
合计 531,538,199 100.00% 3,437,285 534,975,484 100.00%
注:系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股票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股票的合计数。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
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 1,435,609 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 2,001,676 股),归属完成后总
股本将由 531,538,199 股增加至 534,975,484 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
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润为 211,442.9527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3.9939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
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534,975,484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安克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11.94 元/股调整为 111.4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78)。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2022 年激励计划归属、2023 年激励计划归属、2024 年激励计划归属、
本次作废及本次价格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进
入第三个归属期,且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6)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
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
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