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1 00:22: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或安排。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体系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有利于提升被激励对象对公司的凝聚力,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
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澄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