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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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共计 31.8081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小明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61)。
  (四)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
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五)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实现,公司层面无法归属,
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合计 31.5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另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以进行股票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95 名,在资
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全额放弃出资、1 名激励对象部分
放弃出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2761 万股不
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31.8081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1.8081 万股。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
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
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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