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 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30 0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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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5-04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本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9,900,007.18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以下简称“国拨
资金”)形成的有研新材对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
委托贷款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319,900,007.18
         合计                        319,900,007.18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形成的委托贷
款,不涉及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
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目的是将中国有研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有研新材及其子公司的
国拨资金按照规定转为中国有研对有研新材的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相关规定
如下:
意见》
  (财办企[2009]121 号)规定,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
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拨
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
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作
其他账务处理。
                         (财企[2012]23 号)规
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
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
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
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
                             (国资发资本
规[2024]71 号)的相关规定,资本预算支持事项承担单位为子企业的,中央企业
可直接将资本金注入承担单位,无需层层注资;对于暂无增资计划的股权多元化
子企业,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综上,中国有研将取得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资
本性财政性资金、资本预算资金等拨付有研新材及其子公司,应在具备条件时及
时转为对其股权投资,以落实国有资本权益。
  (二)减少持续关联交易
  中国有研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有研新材拨付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构成了关联
交易。本次发行将中国有研所取得的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转为中国有研对有研新
材的股权投资,能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与完善,从而保障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减少有研新材的财务费用
  中国有研拨付的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下发给有研新材,公
司需要向中国有研定期支付委托贷款利息,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并完成发行后,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相关专
项债务,每年可降低公司的利息成本约 650 万元,相应地增加公司利润。
  (四)降低有研新材资产负债率
  中国有研将国有资本性质的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拨付给有研新材,增加了
有研新材的负债,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有研新材
总资产为 67.22 亿元,总负债为 22.2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3.02%,假设以此为
测算基础且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拨资金相关债务将转为股权投
资,有研新材资产负债率将降至 28.26%,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减少利息支
出,从而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
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
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全部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
款形成的委托贷款。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对
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偿债
能力。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有研新材总资产为 67.22 亿元,总负债为 22.2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3.02%,假设以此为测算基础且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国拨资金相关债务将转为股权投资,有研新材资产负债率将降至
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委托贷款,可以减少贷
款规模,降低利息支出,相应提升公司利润规模。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
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基本一致,公司经营资金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本次交易将减少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降低了利息支出,有利于减少后
续现金流出。
  六、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
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良好的
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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