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持
(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环保”)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司无限售流通股 6,845,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为 IPO 前取得的股份。
许国栋持有中持环保 6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故为中持环保的一致行动人。
中持环保和许国栋持有股份合计为 40,060,866 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持环保、许国栋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7,659,584 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
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
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持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国栋出具的《关于
拟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3,215,816股
持股比例 13.0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3,215,816股
股东名称 许国栋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6,845,050股
持股比例 2.6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845,05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中持(北京) 许国栋持有中持(北京)环保
环保发展有限 33,215,816 13.01% 发展有限公司 60%的股份,为
公司 其控股股东。
第一组 许国栋持有中持(北京)环保
许国栋 6,845,050 2.68% 发展有限公司 60%的股份,为
其控股股东。
合计 40,060,866 15.69%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659,58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合计不超过 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53,194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106,389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许国栋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845,05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68%(合计不超过 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53,194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106,389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8 月 19 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1、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及计划减持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
两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553,19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两者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106,389 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牌时间相应顺延。
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如果
本公司减持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公司持有中持股份股
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
在减持前通知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
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减
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
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
的补偿。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也不由中持股份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拟长期持有中持股份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中持股份股票,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持有中持股份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中持股份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
中持股份,并由中持股份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中持股份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
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中持股份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
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中持环保及许国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
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