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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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7 月 28 日 公 司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分别以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42.7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1.3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 47.10 万股、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1.90 万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7 月 28 日 公 司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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