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技”、
“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644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
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和中邮证券以下
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225.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8.91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
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
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金财富”)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金汉桑科技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汉桑 1 号资管计划”))
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
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汉桑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7.540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4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45.0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66.655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37%。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78.345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始发行数量为 774.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汉桑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汉桑科技”股票 774.0000 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
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
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
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 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
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2,539,81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77,638,699,500
股 。 配 号 总 数 为 155,277,399 个 , 起 始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 , 截 止 号 码 为
二、 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030.83973 倍,高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71.7000 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512.6450 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2.9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45.7000 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7.08%。回拨后本次网上发
行中签率为 0.0173328509%,有效申购倍数为 5,769.39136 倍。
三、 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T+2
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