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罗
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罗冲先生简历附后。
罗冲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
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罗冲先生简历
罗冲,男,中国国籍,1990年9月出生,机械工程博士。曾获得 “北京市
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浙江省卓越工程师”“甘肃省冶金有色
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浙江
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轮值
总经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席、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罗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罗冲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 60,000 股。
罗冲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