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 87,540,61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9%。本次解除质押 40,183,006
股,办理质押 40,183,006 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后,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
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73,3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3.73%,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0%。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于近日将其原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
“高新企航”)的合计 40,183,006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40,183,006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5.9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27%
解质时间
月 24 日
持股数量 87,540,610 股
持股比例 20.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3,3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3.7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0%
二、本次股份再次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控股股 为限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数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比例 比例
铜陵高新
否 否 7 月 23 质押登 投资合伙 11.42% 2.31% 回购担保
日 记日止 企业(有限
合伙)
铜陵高新
沐邦新 10,000,00
是 否 否 7 月 23 质押登 投资合伙 11.42% 2.31% 回购担保
能源 0股
日 记日止 企业(有限
合伙)
铜陵高新
否 否 7 月 24 质押登 投资合伙 11.42% 2.31% 回购担保
日 记日止 企业(有限
合伙)
铜陵高新
否 否 7 月 24 质押登 投资合伙 11.63% 2.35% 回购担保
日 记日止 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 / / / / 45.90% 9.27% /
沐邦新能源与高新企航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权回购合同》,约定
甲方以 3.64 亿收购乙方持有的公司 17,816,994 股股票。本次股票转让由乙方向
甲方提供了沐邦高科 58,000,000 股股票质押担保,并约定在一定情况下由乙方对
甲方的股票进行回购。后因沐邦新能源未能履行合同约定,高新企航申请法院仲
裁执行,将上述 17,816,994 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11%)司法划转。
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前期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法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沐邦新能源与高新企航双方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签订了《关于<股权回购合
同>之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HG20240105-1),双方约定本次质押股份作为沐邦
新能源履行回购义务的担保,旨在保证高新企航在《股权回购合同》项下对沐邦
新能源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价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
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解 本次质押及解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 质 押 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质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计质
股份比例 本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 中 冻 结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沐邦新能源 87,540,610 20.19% 73,300,000 73,300,000 83.73% 16.90% 0 0 0 2,833,874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58,000,000 股股份对应的 364,000,000 元借款已经到期。
其中沐邦新能源质押给高新企航 17,816,994 股股票(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期
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法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沐邦新能源控股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的情况说明:根据《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
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 号),(公告 2025-081)截
止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4.605.63 万元;同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 9.8.1 条相关规定:“(一)公司被控股
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
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若控
股股东或资金占用方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该问题,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使用募集资金对供应商付款后,供应商将募集资金转入外部关联方,未能及
时回流至上市公司,形成资金占用。2024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2,454.79 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5]0011003481 号《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
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
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资信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沐邦新能源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金额,是作为沐邦新能源履行回购
义务的担保,旨在保证高新企航在《股权回购合同》项下对沐邦新能源的全部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价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廖志远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01 年 4 月 2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凰东路 29 号 401
室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企业总部管理,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最近一年 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 84,250.03 83,384.06
负债总额 102,479.97 101,628.99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2,479.97 101,628.99
资产净额 -18,229.94 -182,44.93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943.42 -14.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36 -40.83
量净额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121.64%
流动比率 71.60%
速动比率 68.71%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5%
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0
重大或有负债 4,243.56 万元
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其对应金额 800.00 万元
对外担保 16,660.00 万元
(4)沐邦新能源目前未发行债券。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沐邦新能源控股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高新企航 17,816,994 股股票(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11%),高新企航已经
向法院仲裁执行,目前处于司法强制执行阶段。详细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期签署协议转让暨当前司
法划转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6)。
(6)控股股东资金偿还风险
沐邦新能源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截至 2024 年
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给
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款余额(万元)
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
提供财务资助 向公司提供借款 3,299.36
有限公司
沐邦新能源控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
出现平仓风险,沐邦新能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