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6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
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定向融资计划仲裁案的基本情况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申请人”)因定向融资计
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京汉置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向申请人支付“京汉置业 2021 年定向
融资计划三期”产品剩余本金人民币 8,820 万元;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
逾期支付“京汉置业 2021 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产品剩余本金的违约金(以应
付未付本金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算至
付因本案而发生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申请人三奥园集团(广东)
有限公司就前述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四广州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87.2 万
股股份在前述请求金额的范围内享有质权,并裁决申请人就该股份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请求金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裁决申请人承担本
案全部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新增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3)京仲案字第 03646 号),其中裁决公司对京汉置业应支付京汉控股的
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
书》,案号(2025)京 01 执 2502 号,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当事人:
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
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
行。
三、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
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一)项、第 9.8.2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冻结,且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
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如果被实际执行,其可能对公司或
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 01 执 2502 号《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