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2.00 元/股(含
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1.60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9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6290%(未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53.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49,077.4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
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
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金杰先生、副总经理崔连润先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财务总监张海涛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500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比例 0.0547%);
上述减持期间内,刘世伟先生未减持,陈金杰先生、崔连润先生及张海涛女
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81,406 股;
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财务总监张海涛女士计划在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0.0177%);
上述减持期间内,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38,700 股;
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其中公司副总经理陈玉林先生获归属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9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90%(未扣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
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558,312 49.89 111,952,312 50.5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060,676 50.11 109,666,676 49.48
总股本 221,618,988 100.00 221,618,98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
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成功实施
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