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 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7.54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的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以回购实施完成时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
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专用证券账户。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
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五龙贸易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65,43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
险。
(2)在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可
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在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肖章林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提升公
司长期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事项的,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元/股、回购股份金额下限 1.5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893,89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0%;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54 元/股、回购股
份金额上限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525,198 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27%。
具体的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
成时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含定期存款)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分别约为 2.31%、10.14%,
回购后的公司资产负债率约为 86.1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加大公司财务
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起 12 个月内。
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后,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337 0.01% 135,337 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712,413 99.99% 1,148,818,514 99.99%
股份总数 1,168,847,750 100.00% 1,148,953,85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下同。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后,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337 0.01% 135,337 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712,413 99.99% 1,142,187,215 99.99%
股份总数 1,168,847,750 100.00% 1,142,322,552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98 亿元,流动资产 43.45 亿元。按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 2 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71%、4.88%、4.60%。同时,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
司回购股份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可行
性。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后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五龙贸易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65,43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提
升公司长期价值。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依据《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情况和相关授权
(一)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019号、2025-020号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032 号公告。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理层
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
理层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价格和数量等;
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提议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
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提议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
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四、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33)。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
份。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
险。
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确认单》。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