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4 日作为预留授权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布日股
份)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人员 216.0100 80.00% 1.67%
(11 人)
预留 54.0025 20.00% 0.42%
合计 270.0125 100.00% 2.0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84 元/份;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相同。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2)公司 2025 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首次及预留授予 1.80 亿元。
的股票期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2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公司 2026 年储能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1 人,首次授予登记股数为 216.0100 万股。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
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15
元,董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
下: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本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四、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情况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布日股
份)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人员 54.0025 20.00% 0.42%
(7 人)
合计 54.0025 20.00% 0.4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5 年 7 月 24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率);
年期、2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对预留授予的 54.0025 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 2025 年-2027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注:(一)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
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二)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三)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
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六、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不为激励
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
纳的个人所得税。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
意见
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共计 54.002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83 元/份。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实情况
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
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授
予对象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公告等事项。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预留股票期权
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事项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