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5〕2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458,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8,087,213.69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712,786.31 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0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5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 》
《中国日报》
《金融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清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将不再使用。为
了方便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结余本息 49.30 元转
入了公司的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使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
广东新亚光电 中国建设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
缆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6021100001388 本次注销
目
司 清远清城支行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由上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
分行盖章签署。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