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84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一致同意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41,152,263 股,发行价格为 14.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599,999,99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680,629.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582,319,365.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投入
浙江华海制药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32,274.12 42,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40,000.00 16,231.94
合计 172,274.12 58,231.94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已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使用募集资金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42,000.00 23,757.33
补充流动资金 16,231.94 16,094.18
合计 58,231.94 39,851.5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
募投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拟融合仓库管理系统 WMS、制造执行
系统 MES、电子物料系统和自动导引车等信息化系统和工具,建造全自动、数字
化智能制造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设计产能 150 亿片/年的固体制剂
车间和高架仓库。虽然公司已在前期就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
整体投资规模大、前期准备周期长,加之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
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产能规划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同时充分考虑地缘政治等
外部环境的变化,以稳健的策略推进项目投入,故实际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综上,
经审慎研究,公司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延期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加快推动募投项
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以更优方式落地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
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
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