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9 00:18: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于六十日内根据本章
节规定补充委员人数。委员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到达董事会时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
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
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有关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的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一)由战略投资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制作需要战略委员会研
究审议事项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或商业计划书等文件;关于重大融资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准备相关文件;
  (二)由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确定是否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相
关议案;
  (三)由公司战略委员会进行研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战略投资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
面的资料,包括:
  (一)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包括草案)及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
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在事情紧急
且参会委员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随时以电话或口头方式通知
召开临时会议。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方式,也可以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方式召开。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
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投资小组有关成员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其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朋医疗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