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
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2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门
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自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12 月 17 日起,
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2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8.02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0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8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 132,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4,769,288 的 0.0343%,最高成交
价为人民币 13.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4,050,700 股,占公司目前 A 股总股本 384,769,288 股的
人民币 61,120,182.3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
购金额下限 6,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
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5 年 2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4,475,759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即 11,118,940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4,050,700 股,占公司目前 A 股总股本 384,769,288
股的 1.0528%,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回购股份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前述用途,
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
知债权人及公告等法定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