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2 证券简称:汇成真空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架桥”),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11月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
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投
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相关规定,南山架桥满足相关标准,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南山架桥投资期限
已满六十个月,根据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受比例限制。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南山架桥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即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
即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
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至2025年11月6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南山架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有关限售安排、减
持意向等的承诺情况如下:
“1、就本企业于2021年8月17日从李志荣、罗志明、李志方处所受让的发
行人1,185,750股的股份(对应占比1.5810%),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未履行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
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
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
留并归为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山架桥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南山架桥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