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败诉且未能履行相应的仲裁裁决,仙游县仙财国
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可能需代偿,进而引发公司、
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的反担保责任,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之控股子
公司元生智汇于近日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出具的《案件
受理通知书》【(2025)榕仲受1154号】,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鼎盛投资”)就租金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二)请求事项
(三)申请人主张的理由
订《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将其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申请人,
同时,由申请人将受让的标的物出租给被申请人使用:每月租金为180万元;出
租期间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
月的5日前向申请人缴纳租金、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若被申请人未及时支付租
金,须按日万分之四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所发生
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签订《协议书》后,双方依约办理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申请人同时将上述
租赁物交付被申请人使用,但被申请人至今尚欠申请人2023年10月6日起至申请
人申请仲裁之日的房屋租金30100000元及房产税3566972.34元、土地使用税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5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2023年12月29日、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原告
涉案金额
序号 立案时间 原告 被告 案由 进展情况
(万元)
深圳市福昌 深圳市泉胜精
租赁合
同纠纷
限公司 司、林文泉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辽宁美莱达
金寨春兴精工 买卖合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司
安徽春兴轻
苏州市顺发 合金科技有
买卖合
同纠纷
潢厂 金寨春兴精
工有限公司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元生智汇已对相应的租金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进行了计提。
若后续元生智汇败诉,可能会对其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元生智
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的约定,仙游国财为公司及元生智汇提供元生智汇
产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回购及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仙游得润投资
有限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若后续元生智汇败诉且未能履行相应的仲裁裁
决,仙游国财可能需代偿,进而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
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子
公司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到期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目前公司与相关方就元生
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行协商,如无法妥善解决元生智汇售后回购等事项,公司、
元生智汇等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等,
或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事项的进展,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仲裁事项暂未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