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威尔泰”)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晨道(湖北)
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惠友
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自然人
贺爱忠、王虹、郭峰、秦正余、高军、沈均平、倪叶、应自成、邬碧海、徐典国、
武永辉、邵旭臻、刘宁、邱翠姣、龚平、陈涛、何治中、胡桂文、顾瑛、陈玮、
张卫、高贤、谢锋峰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江新材”或“标的公司”) 30,285,330 股股份(合计占标的公司总股
本的51%)。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尔泰成为紫江新材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购买。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本独立
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
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上海威尔泰工
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9),上市公司的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
累计涨跌幅情况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综合指数(399106.SZ)、证监会仪器
仪表指数(883137.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前第 21 个交易日 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4 年 11 月 20 (2024 年 12 月 18
日) 日)
上市公司
(002058.SZ)收盘价 13.06 15.17 16.16%
(元/股)
深证综合指数
(399106.SZ)
证监会仪器仪表指数
(883137.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6.75%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3.82%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器仪表指数)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
别为 16.75%和 13.82%,均未超过 20.0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未
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沈佳麟 潘沛宪 雷晨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